1、招标条件
许昌市硅碳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热力管网工程)(EPC),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207-411025-04-05-119928。招标人为许昌市先进产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主要包括蒸汽管网19663.46米,其中入廊管网11103.50m,包括 DN300蒸汽管网7725.84m、DN250蒸汽管网1707.92m、DN200 蒸汽管网1669.74m;架空管网 8559.96m,包括DN250 蒸汽管网 631.69m、DN200蒸汽管网 7928.27m,项目总投资约6600万元。
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
2.3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及维护等,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
2.4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2.5工期要求:建设期6个月。
2.6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算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百分之百(1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GB2级设计)。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师或注册电气师。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3)点要求。
3.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限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出具声明函)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s://***/)—“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s://***/)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 受理异议及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先进产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襄城县文博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介女士
联系电话:13938500602
代理机构:河南益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10号13层1306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303746250
监督单位: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4-851977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https://***/)。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2.1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 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3.工程量清单格式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1)yd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
(2)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1 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 2 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 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 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7.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7.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8.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8.2 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8.3 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4 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8.5 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9.评标依据
9.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9.2 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