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广场公园电力管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6.16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高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榆高新城运经办(2025)第 7 次会议精神,对高新区 12 个广场公园电力管护采用部分外包模式,外包服务将通盖更换和检修灯具、检查和维修线路、土建工程(包括挖 掘和恢复开挖线路)、高空作业、吊装和运输工作,以及支付辅材、交通和人工费用等,主材由公司自行负责,总费用约 661568.48 元/年,按照实际发生的量据实结算,包含税费在内。项目共设 1 个合同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区广场公园电力管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高新区广场公园电力管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未被限制承包申请资格的企业,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 业执照及 2024 年度企业年检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电力系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 1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及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延伸路段流水馨城小区东区 14 号楼 1 单元 170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延伸路段流水馨城小区东区14号楼1单元1701号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2.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 E18、E19 窗口办 理,咨询电话 0912-3452148、029-88661298 或 4006-369-888(陕西 CA 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高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厦 联 系 人:王君 电 话:136368499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榆阳区流水馨城 14-1-1701 联 系 人: 朱甜甜 电 话: 19591622437 电子邮件: 7475719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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