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太平镇食品调味品加工项目建设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邹城市太平镇食品调味品加工项目建设工程(第二次) | |||||
| 项目编号 | E3708830671000686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508-370883-04-01-182604 | |||
| 招标人名称 |
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邹城市太平镇食品调味品加工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封闭式晒场;原材料车间;蒸馏储存车间;展示车间基础、墙体、钢结构、门窗、室内配电、给排水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 |||
| 建设地点 | 邹城市太平镇杏行村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铭宸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室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峄水元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邹城市峄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总报价 | 4350020.64 | 4350604.38 | 4351218.16 |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王柯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13202423502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峄水元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孟虎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18202278875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邹城市峄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赵勰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14202283041 |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及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评标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12时00分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评标室、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1人异地评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1人异地评标)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 公示说明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王珂 2、技术负责人:高照花(工程师) 3、专职安全员:李倩倩(鲁建安C3(2021)8063331) 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邹城市香城镇党建综合阵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774.169596万元;签订时间:2024.3.1) 2、肝素钠提取及生物制品生产项目(合同金额:2100.00万元;签订时间:2025.5.10)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峄水元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一、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孟虎 2、技术负责人:文乐(工程师) 3、专职安全员:常延芹(鲁建安C3(2020)8057070) 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无 定标候选人名称:邹城市峄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赵勰 2、技术负责人:孙广辉(工程师) 3、专职安全员:王前超(鲁建安C3(2023)8081334) 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邹城市峄山镇乡村振兴农业知识培训基地项目(合同金额:6950206.41元;签订时间:2023.12.22)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1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段明明,联系电话:15153708853 | ||||||
| 其他事项 | 无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