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K2025-1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9日
5103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2 | 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6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的得3分,未提供全不得分。 2、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清洁类岗位技能证书(保洁员职业资格证书、消毒员职业资格证书、综合性保洁服务师证书、保洁经理证、清洁管理师证等相关技能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项证书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有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 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或服务单位的证明材料; 2-3项提供证书材料; 人员配置(2分) 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1人具有人社部颁发的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或具有物业服务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的,提供其中任意一项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证书材料及中标通知书或采保洁员购合同或服务单位的证明材料; | 人员配置(8分) 1.监督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提供初级及以上证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证书、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物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物业服务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的,提供其中任意一项证书或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证书材料或劳动合同(合同中体现工作时间、工作职责、职称评审等)或服务单位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写明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表现等,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的得2分,需提供劳动合同(合同中体现工作时间、工作职责、职称评审等)或服务单位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写明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表现等,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保洁员:提供清洁类岗位技能证书(保洁员职业资格证书、消毒员职业资格证书、综合性保洁服务师证书、保洁经理证、清洁管理师证等相关技能证书),每有1人提供其中任意一项证书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天山区延安路776号
联系方式:0991-6296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6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老师
电 话:0991-355012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