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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潮宗街、零星资产、城市驿站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 其他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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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潮宗街、零星资产、城市驿站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项目特征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1

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

潮宗街、零星资产、城市驿站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项目

314

栋

5850元/栋

1836900元

注:1、以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化解工作代办、产权登记代办、门牌号码证代办等工作,直至权证完成。费用包括除采购人需缴纳的报建费、人防异地建设费、税费、权证工本费等相关规费以外办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权籍资料、地形图资料获取费用等工作经费。

2、合同价款按优惠后中标价格签订确定,最终以结算审核金额为准,结算单作为合同附件。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潮宗街已做结构安全登记且安全等级为B级以上的房屋资产登记工作(目前166栋房屋);

2、潮宗街剩余资产30个日历天内完成资产登记;

3、零星资产及城市驿站在我方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资产登记。

五、服务标准: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

潮宗街街区范围内开福城投在管资产约11.76万平方米,共223栋房屋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另外零星资产86栋、城市驿站5栋均需办理产权,鉴于上述项目在棚改及有机更新过程中,保留“征而未拆”和“征收拆除重建”等多类资产,存在一系列征而未拆资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为区政府重点项目,需要尽快完成资产确权工作,充实区级平台公司资产库。为尽快完成区政府交办任务,解决潮宗街历史遗留的资产权证登记工作,经报请区政府同意,拟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咨询服务。

2、工作内容:

总栋数314栋,其中潮宗街223栋、零星资产86栋、城市驿站5栋办理产权证,包含但不限于化解工作代办、产权登记代办、门牌号码证代办等工作,直至权证完成。服务内容包括从产权确认、化解工作开始,至产权登记完成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结束。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化解工作代办:

1、资料收集与核查:全面收集化解工作所需全部材料,核心包括纳入化解批复文件、权属证明资料、原有审批报建资料、质量安全资料、消防资料、测绘资料、税(费)缴费凭据等;对收集的所有材料进行逐一核查,重点确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杜绝材料缺失、信息错误、不合规等问题,为后续初审、复审工作奠定基础。

2、提请区化解部门初审:将核查通过的化解工作所需全部材料,规范整理后提交至区化解部门进行初审;及时对接区化解部门,接收初审意见,针对初审提出的材料缺失、信息不完善等问题,快速补正完善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符合初审要求后,提请市化解办复审。

3、提请市化解联席办复审:将材料提交至市化解联席办进行复审;全程跟踪复审进度,根据市化解联席办反馈的复审意见,进一步补正完善材料,直至复审通过;复审通过后,按要求向相关市职能部门征求办理意见。

4、征求国土规划意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相关材料,由市资规局对该项目的土地权属来源、有无规划报建手续、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金缴纳等核心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准确获取市资规局反馈的正式办理意见,作为后续化解及登记的重要依据。

5、征求消防检查意见:对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住建局按照该房屋建设时的相关规范标准,开展现场消防检查工作;及时跟进检查进度,获取市住建局出具的正式消防检查意见,确保消防环节符合化解办证要求。

6、征求税(费)核收意见:分别对接市税务局、市水利局、市国动办(原市人防办)、市财政事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各部门分别核算该项目欠缴的税(费)数额,出具正式的税(费)核收意见,明确欠缴明细,为后续税(费)处理及办证提供依据。

7、市化解办下达办证通知:汇总各职能部门反馈的办理意见,提交至市化解办;由市化解办根据各职能部门意见,审核确认该项目符合办证条件后,下达《关于办理XX项目不动产权证的通知书》,标志着化解工作完成,进入产权登记阶段。

(2)产权登记代办:

1、档案整理归档:将化解阶段及前期准备的相关成果资料,按要求以栋为单位整理成册,核心包括结构安全检测成果、测绘成果、建筑平面制图成果、消防检查意见及回复、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取得的备案资料等;整理完成后,分别移交至长沙市化解办、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相关单位,确保各单位存档需求,同时为不动产权证办理提供完整档案支撑。

2、权籍办理:前往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提交相关档案资料及权籍办理申请,办理权籍备案及土地落宗手续;全程对接权籍科工作人员,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权籍信息不符、落宗异常等问题,确保权籍备案及土地落宗顺利完成,为不动产登记奠定基础。

3、不动产登记办理:按照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登记所需材料进行分类、排序、装订,规范填写不动产登记相关表格,确保材料格式、填写内容符合登记规范;提交登记申请后,实时跟踪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各环节进度,主动对接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获取审核意见,针对审核提出的问题,快速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确保登记流程高效推进,最终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顺利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3)门牌号码证办理:

1、路牌恢复及二维码制作:核对街巷位置、名称、历史渊源与相关典故。

2、资料收集:现场拍摄主楼栋、主楼栋左右两侧照片、街道头尾视频、街巷走向、现场路网示意图标注,整理资料(现场拍摄主楼栋、主楼栋左右两侧照片、街巷头尾视频)业态详情表编制。

3、民政审核办理:现场配合民政部门逐条街巷现场踏勘,说明现场情况,资料审核,门牌号编制。

4、线上申请正式门牌号:资料归集(收集街道主业态名称、编号、左右业态信息),资料填报(完善线上申请表、填写所在街道、社区、路巷、项目(业态),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提交正式门牌号线上申请。

四、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成交后须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同时提供办证专人联系方式,并提供随时问询服务。拟任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须全程参与产权办理服务工作;后续工作中,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采购人将不定期对项目团队成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两次人员不符等违约情况将按合同违约相关规定处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条全部要求,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及实操能力的项目团队人员,确保团队人员数量充足、资质合规、履职到位;同时,全程接受采购人的抽查、监督与管理。供应商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约定,自愿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接受相应处理,且供应商须就以上全部要求单独书面承诺,明确承诺内容、履约责任及违约后果,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配备的团队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应根据项目特点配备足够的团队人员,确保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五、服务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区政府重点项目,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后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逾期或拒绝签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区化解办、市化解联席办、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直接对接,建立办证资料、权证交接与登记制度。

3、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在委托办证过程中收集的所有资料,如有遗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办并赔偿相关当事人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有服务结果负总责。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湖南省及长沙市现行有效的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及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委托人要求。若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返工、复审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及费用,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单独进行说明。

六、验收标准: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结算申请。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简易程序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服务,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七、付款方式

(1)供应商按照要求期限累计完成潮宗街80栋房屋的产权证后,支付不超过该批楼栋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费用的80%;

(2)供应商按照要求期限累计完成潮宗街120栋房屋的产权证后,支付不超过40栋房屋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费用的80%;

(3)供应商按照要求期限累计完成潮宗街166栋房屋的产权证后,支付不超过46栋房屋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费用的80%;

(4)供应商按照要求期限累计完成我司资产250栋房屋的产权证后,支付不超过84栋房屋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费用的80%;

(5)该项目完成结算后在最近一个节气(端午、中秋、春节)支付结算金额的100%。

(4)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有效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提供相关的付款资料凭证,且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按采购人的相关财务制度操作。供应商迟延交付上述发票以及相关付款资料凭证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八、其他

1、结算原则:本项目最终价格按实际办证栋数×中标单价计算,最终以结算审核金额为准。若出证时间超过规定时间1个月内的,按照该楼栋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的10%扣减,若出证时间超过规定时间1个月以上的,按照该楼栋不动产证化解咨询服务的20%扣减。

2、如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响应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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