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6JC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 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企业综合实力中“注:(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的业绩,提供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现更正为:注:(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更正日期:2026年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答复询问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该资格要求是否为联合体有一方具备即可,还是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 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具备该资格即满足要求,不强制要求牵头人具备。询问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无法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请问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否满足该资格项。答: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即视为满足“在有效期内”的要求。若证书已失效或被注销,按相关规定应已由财政部门收回,故正常持有该证书可推定其处于有效状态。也可通过提供证书上最新年度的“年度备案登记”专用章或类似签注或提供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各省财政厅官网)的会计师事务所查询栏目中,查询为“执业”状态的截图推定其处于有效状态。询问3.“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的业绩,提供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问:定案表为竣工结算审计资料,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才能提供。该项是否提供联合体各方业绩,总数量达到评分要求即可,还是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用于评分,累计数量满足评分标准要求即可,不要求必须为牵头人业绩。但所提供业绩须与联合体成员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匹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中路306号建设大厦15楼
联系方式:卞丽丽、0558-2161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西南角)
联系方式:周洋、19965826356;金雅珍、0558-2390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洋;金雅珍
电 话:19965826356、0558-2390055
五、附件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