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购买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等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ZJZ2025-149)
一、更正内容:
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于2025年9月2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网站上提交的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购买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因更正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中34.3商务评审表(包组一、二、三、四):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3 | 商务响应程度 | 2 | 供应商对照采购需求中“主要商务要求”和“其他商务需求”的内容填写《商务条件响应表》: 1、响应内容全部无偏离,得2分; 2、响应内容有负偏离的,不得分。 注:按“主要商务要求”和“其他商务需求”的内容(除“其他”中的“投标要求”),供应商在该表中应明确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及相应的说明,最终的认定由评委独立做出。不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3 | 商务响应程度 | 2 | 供应商对照用户需求书中商务要求的内容填写《商务要求响应表》: 1、响应内容全部无偏离,得2分; 2、响应内容有负偏离的,不得分。 注:按商务要求的内容,供应商在该表中应明确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及相应的说明,最终的认定由评委独立做出。不提供的不得分。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中34.4技术评审表(包组一、二、三、四)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注:按技术要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内容,请供应商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标注产品实际参数数值。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技术白皮书、设备彩页、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经生产厂家盖章的技术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满足用户需求书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的投标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进行评审。”
更正为:
“注:按技术要求中内容,请供应商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标注产品实际参数数值。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技术白皮书、设备彩页、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经生产厂家盖章的技术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满足用户需求书中技术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的投标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进行评审。”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中7.付款办法:
“ 1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乙方作为合同首期款。
2期:待货物全部交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
更正为:
“待货物全部交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
三、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号
联 系 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34877766
招标代理机构: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罗家村段62号永隆产业园西栋3楼A5室
联 系 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20-84889086
电子邮箱:zhongjikeji@qq.com
网 址:www.zjkjgz.com
发布人: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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