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20106FQB00249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受南京振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高淳区淳溪街道蟹城路20号晨景嘉园A区19幢101室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振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高淳区淳溪街道蟹城路20号晨景嘉园A区19幢101室出租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7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高淳区淳溪街道蟹城路20号晨景嘉园A区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208.46(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23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经营(螃蟹水产经营、大型餐饮除外)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经营(螃蟹水产经营、大型餐饮除外)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1层 (2)装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8.9300 | |
3.2 租期(月): 36个月 (首年含2个月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租赁期内在上一期房租到期日前15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 |
3.4 租赁押金(万元):0.9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且无犯罪记录及违法违约行为。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承租本项目的能力。 (7)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等情形。 (8)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9)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该房屋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使用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公摊水电费等。 (10)承租方可以对租赁房屋在约定用途范围内进行简单装修装饰,但装修方案需严格遵守相关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改变、损害、影响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等对房屋安全有重大影响行为。如装修方案按规定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由承租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等原因终止或提前解除的,承租人须按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或无偿移交至出租人。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递增方式:无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_30_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振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15195783977 | |
联系地址: 丹阳湖北路17号全民健身中心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薛雨琴 | |
联系电话:18018051679 | |
附件 |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