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左岸蓬溪县红江镇场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涪江左岸蓬溪县红江镇场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涪江左岸蓬溪县红江镇场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蓬发改审【2025】4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溪县水利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溪县水利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发改审【2025】4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蓬溪县红江镇
2.2立项总金额:49927200元。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及后续服务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本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地勘、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期服务配合工作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阶段的勘察设计;
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涪江左岸蓬溪县红江镇新建护岸总长3.074km,其中上段新建护岸1.791km,下段新建护岸1.283km,新建下河梯步4处。上段护岸起点位于场镇渡口处公路挡墙,终点顺接现有公路;下段护岸起点顺接现有公路外侧高岸坡,终点位于下游高岸坡处。上段与下段相距约0.200km,可通过已有水泥道路连通。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总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水利类勘察、设计业绩),总投资以合同或批复文件为准。(注:总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水利类勘察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均算做1个类似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9 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8日17时00分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EF%BC%89%E2%80%94%E2%80%9C%E7%B3%BB%E7%BB%9F%E7%99%BB%E5%BD%95%E5%85%A5%E5%8F%A3%E2%80%9D%E2%80%94%E2%80%9C%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5%90%8E%E5%8F%B0%E7%AE%A1%E7%90%86%E7%B3%BB%E7%BB%9F%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2月28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蓬溪县水利局 电 话:0825-54351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蓬溪县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映月街28号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西五路55号栋9层905-906
邮 编:629100 邮 编: 610074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5882541484 电 话:028-8773399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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