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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凤鸣镇人民政府2025年凤鸣镇杏园村仓储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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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凤鸣镇杏园村仓储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3楼3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BJ-2025011

项目名称:2025年凤鸣镇杏园村仓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凤鸣镇杏园村仓储建设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7,310.3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专业施工更换 2000 千瓦变压器1台,并配套变压器房一座,高压电柜房一座,低压电柜房一座等1(项)详见采购文件4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2(2025年凤鸣镇杏园村仓储建设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3,156.3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其他建筑工程原木材市场新建平米钢构厂房并配套水电设施1(项)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凤鸣镇杏园村仓储建设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2025年凤鸣镇杏园村仓储建设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凤鸣镇杏园村仓储建设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3)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2025年凤鸣镇杏园村仓储建设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3)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至 2025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3楼3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2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2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邮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仪西路032号

联系方式:13772676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3楼316室

联系方式:0917-3206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917-3206568

正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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