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产城融合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新群路(福善公路至东方大道)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 | 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产城融合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新群路(福善公路至东方大道)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规模 |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产城融合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新群路(福善公路至东方大道)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交通监控系统、交通控制信号、路灯等。 | |
中标人 | 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14589580.00元 | |
中标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
工 期 | 21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 | 设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标准:标段工程竣(交) 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吴晓平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浙2332013202309352 | |
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人 | 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573-85625595 |
备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