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年度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5-1107-FW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年度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年度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分行辖内,单体自助设备网点6个、自助银行网点21个,自助设备共计32台,运营外包服务。
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一年。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采购预算:29.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成立至2025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5人,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具有近三个月(2025年8月至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3.11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1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15时00分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