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批[2025]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总投资 11738.7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8353.466368万元。 (2)建设规模:拟对盐山县老城区进行排涝设施提升改造。主要铺设排水主管道3602米,管径DN300-1200,管材钢筋混凝土管或聚乙PE管;建设雨水口4194座,检查井2876座;新建排涝泵站1座;管道清淤修复50.22km,购置排涝设备3台,以及建设其他配套附属排水设施。本标段建设内容:主要铺设排水主管道3602米,管径DN300-1200,管材钢筋混凝土管;建设雨水口202座,检查井161座,道路修复面积约26244.1平方米;新建排涝泵站1座。 (3)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4)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692.027417 万元。 (5)计划工期: 280 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人;(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惩戒对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官方网站的信息为准);(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5)2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兼投不兼中,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一标段、二标段评标。已在前面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名。(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4 09:00至2026-01-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 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 元。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及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80%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赵德盛,联系电话:0317-552186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609232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盐山县龙海西路 | 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旭弘大厦B703室 |
| 邮编: | 06130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朱喜栋 | 联系人: | 赵德盛 |
| 电话: | 0317-6221056 | 电话: | 0317-5521866 1373175024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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