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公告
固自然资拍[2025]022号 2025/09/25
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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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23103901GB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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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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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2.7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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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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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开发区幸福路东侧、创新佳苑一期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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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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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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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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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并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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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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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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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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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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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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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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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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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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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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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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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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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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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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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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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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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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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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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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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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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625BA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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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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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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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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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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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得参与竞买土地,不得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房地产项目严禁平台公司“托底拿地”。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5日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25日至 2025年10月15日到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0月1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0月17日 08时30分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采取公开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拍卖(挂牌)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日止,竞买人超出两家的(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两家,直接转入挂牌方式,此期间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竞买人报名,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
3、挂牌时间:2025年10月17日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8时30分,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
4、挂牌活动于2025年10月29日8时30分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会议室举行。
5、出让底价:宗地采取有底价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截止前半小时,由县土地市场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密封后交现场拍卖或挂牌主持人拆封,报价没有达到底价则不成交。
6、合同签订:宗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P-2025-2601])。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出让金支付方式: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8、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9、交地时间和方式:宗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10、违约责任约定:(1)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2)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的需要,未经相关政府批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土地出让金和不按时开竣工的,将被列为失信企业并在该系统中予以公示。
11、合同特别约定:(1)开竣工时间:宗地建设项目在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宗地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2)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约定土地规划条件用途的,需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3)受让人按照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4)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5)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13、(1)宗地开闭所、配电房、垃圾收集点等按规范及《固镇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配置。物业管理房配建建筑面积按照不少于150?O配置;室内文体活动设施按200?O/千人且不低于200?O,养老服务设施按20-30平方米/百户标准配置(配套服务可以与一期统筹考虑)。其余未明确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执行。设计方案应综合考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并满足各项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同时符合《固镇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要求。(2)宗地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按《县经开区创新佳苑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回购条件》(附后)予以建设回购,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竞买人竞得该宗地后无需缴纳幼儿园异地建设费。(3)宗地须满足“交房即办证”,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得交房。
14、土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5、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按《固镇县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固镇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挂牌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收取。
16、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农业银行固镇县支行:
账号:12295001040028039
安徽固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00101102086666000000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
账号:934002010033918895
九、联系方式
咨询人:苗股长 联系电话: 0552-6021810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系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联系人:徐雨婷 联系电话: 0552-6012882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