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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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多田套合”农用地整治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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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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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330822-04-01-23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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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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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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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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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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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白马路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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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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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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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华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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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2****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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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6****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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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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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多田套合”农用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一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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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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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822094000525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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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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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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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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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期常山县“多田套合”农用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一批)设计—更正(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为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由招标人提出,经县监管办批准,现对常山县“多田套合”农用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一批)设计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牵头人可为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任意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并以牵头人的名义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③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本工程设计任务并具备相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修改为:“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成员签字及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及盖章即可。” 2、投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常山县“多田套合”农用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一批)设计.QZCF进行制作,具体详见附件。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 4.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补充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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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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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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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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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566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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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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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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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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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7: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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