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10号学生公寓外窗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3647
项目名称:10号学生公寓外窗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3645.54
最高限价(元):1403645.54
采购需求:查看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另附,请供应商自行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从附件中下载。
2、图纸:另附,请供应商自行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从附件中下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截至本项目资格审查结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君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南新华路4#4单元4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文件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投标人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junqi@163.com),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419-5599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君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南新华路4#4单元41号
联系方式:0419-4166373
邮箱地址:lnjunqi@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君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8801000002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延明
电话:0419-416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