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巴楚县阿瓦提镇2026年节水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B-CS-2026-015
项目名称:巴楚县阿瓦提镇2026年节水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7400
最高限价(元):527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楚县阿瓦提镇2026年节水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74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防渗改建渠道12条,总长度19.83km,设计流量0.3-1.0m³/s,配套渠系建筑物264座,其中新建节制分水闸36座、分水闸94座、农桥29座,改建节制分水闸17座、分水闸15座、农桥72座、渡槽1座。(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二检)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服务期包含施工期22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全部移交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资格: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成单位信息填报,资质、人员、业绩、信用信息可查询,以此作为资格评审依据。(2)项目总监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企业完全一致;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2026年9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在建大中型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同一县域同类型小型工程兼任不超过2项,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或原招标人出具的完工/变更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本项目执行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供应商须提供成本测算说明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阿瓦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巴楚县
联系方式:18097973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标城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
联系方式:17399087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原媛芳
电 话:1739908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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