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5年软件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Z[2025]1015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5年软件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159万元人民币,其中:
包件一:宿迁市税务局数据库及中间件技术服务项目预算:15万元人民币
包件二:宿迁市税务局金税三期信息系统等技术服务项目预算:72万元人民币
包件三:宿迁市税务局社保费税银子系统和共享平台、TRS报表平衡系统、金四会统报表审核系统技术服务项目预算:36万元人民币
包件四:宿迁市税务局社保费标准版和ITS系统技术服务项目预算:3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9万元人民币,其中:
包件一:宿迁市税务局数据库及中间件技术服务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
包件二:宿迁市税务局金税三期信息系统等技术服务项目最高限价:72万元人民币
包件三:宿迁市税务局社保费税银子系统和共享平台、TRS报表平衡系统、金四会统报表审核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最高限价:36万元人民币
包件四:宿迁市税务局社保费标准版和ITS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最高限价:3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共计9名工程师在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要求的地点提供驻场服务,项目预算为159万元人民币。
包件一:宿迁市税务局数据库及中间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1名工程师1年驻场服务,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
包件二:宿迁市税务局金税三期信息系统等技术服务项目,采购4名工程师1年驻场服务,最高限价72万元人民币;
包件三:宿迁市税务局社保费税银子系统和共享平台、TRS报表平衡系统、金四会统报表审核系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2名工程师1年驻场服务,最高限价36万元人民币;
包件四:宿迁市税务局社保费标准版和ITS系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2名工程师1年驻场服务,最高限价36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联系人:康宇,联系方式:15950608601)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8)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609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527-84375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
联系方式:康宇,15950608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宇
电 话: 1595060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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