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蓝旗卡伦河蓝旗卡伦乡二把火村至腰站镇六合店村段水毁灾后重建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蓝旗卡伦河蓝旗卡伦乡二把火村至腰站镇六合店村段水毁灾后重建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围数政投字〔2025〕33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久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兰旗卡伦乡锦善堂村、新丰村、二把火村、烧锅村、望道石村、腰站镇画山村、六合店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对兰旗卡伦河河道进行恢复重建。其中,钓鱼台水库上游段河道治理长度
15.325km,河道清淤疏浚 15.325km;格宾石笼护坡 10.531km;格宾石笼挡墙 0.636km;土堤
2.942km;护脚 2.317km。钓鱼台水库下游段河道治理长度 6.746km,河道清淤疏浚 6.746km;格宾石笼护坡
7.67km;格宾石笼挡墙 2.927km;新建农道桥 1 座。(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12个月(365天) 最高投标限价:3745.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4%BF%A1%E6%81%AF%EF%BC%88%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3%80%81%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7%BB%8F%E8%90%A5%EF%BC%88%E6%B4%BB%E5%8A%A8%EF%BC%89%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2%8C%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6%9F%A5%E8%AF%A2%EF%BC%88%E5%9D%87%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3Cp%3E
3.1.4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份额比例不低于24%,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11-28 09:00至2025-12-04 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cggzy/%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cggzy/%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久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 联系人:张爱军 电话:0314-2022877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付春龙 电话:0314-751627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话:0314-7528310
电子邮箱:JG7528310@163.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久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
|
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付春龙
| 联系人:
| 张爱军
|
电话:
| 0314-7516276
| 电话:
| 0314-20228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wcxhzzbgs@163.com
| 电子邮件:
| jx20228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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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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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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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承德市桃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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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账号:
| 5094060104000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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