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达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天然气管线及取水管线警示桩安装
比选公告
川投(达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天然气管线及取水管线警示桩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并确定中选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该项目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比选人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斌郎街道桥坝社区7组,现有2台350MW 等级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机组配套了两条天然气管线与两条取水管道,均在达州市高新区辖区内。
1.2天然气管线概况
(1)条天然气管线分别为中石化天然气管线和中石油然气管线,其中中石化天然气管线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境内,管道起于中石化达化输气站,终点至川投(达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调压站。中石油天然气管线起于高新区输配气站,终点至川投(达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调压站,两条天然气管线沿途均未设置线路截断阀室及阀门井。
(2)我司中石化天然气管线投产10年,中石油天然气管线投产5年,自安装以来,长期受日晒、雨淋等环境因素影响,部分警示桩存在标识褪色、字迹模糊等现象,老化严重,警示功能显著退化。今年8月,专业已完成对天然气与取水管线重新探测工作,发现部分管段的实际走向与警示桩埋设位置存在明显偏移。若继续沿用原有警示桩,易在外部活动时引发误挖、误碰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厂区安全生产和能源供应安全。根据《油气管道线路标识设置技术规范》(SY/T 6064—2024)第8章“维护与管理”规定:“管道企业应定期检查标识的完好性、清晰性和位置准确性。对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标识损坏、丢失、掩埋、位移或信息模糊的,应及时修复、复位或补充。”我司需规范整理所辖范围内天然气管线沿线警示桩的重新安装工作。
(3)天然气管线基本参数分别如下:
中石化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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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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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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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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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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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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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508×8.8/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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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508×8.8/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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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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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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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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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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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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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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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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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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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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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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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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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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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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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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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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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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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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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15M PS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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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层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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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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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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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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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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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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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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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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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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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水管线概况
取水管道起点位于达川区河市镇高梯子州河处,途径净水站达川区长堰、终点位于达州市斌郎乡桥坝村达州气电围墙内,共两条,均为两段,于 2024 年竣工。第一段为取水泵房到厂外净水站之间,取水管道双管并列布置,管道间距约500mm,设计压力为 2.5MPa,管径为DN600,管材为Q235A/B碳素钢,管道长度约 3.5km,第二段厂外补给水管从厂外净水站到厂区,该部分管道为自流管,管径为双管DN500钢管设计,单管长约 2.0km,第二段厂外补给水管与厂区供水管网直接相连。
1.3服务内容:
(1)负责比选人中石化6.487km天然气管线和中石油2.65km天然气管线警示桩安装工作,共计安装警示桩250个(警示桩尺寸为200*200*1500mm,由C30混泥土制作,单根重约130-150kg)。主要工作为警示桩的转运、天然气管线定点位置开挖、定点位置安装警示桩并采用C30混凝土浇筑等,其中警示桩底部基础浇筑尺寸为长0.6m*宽0.6m*深0.6m,警示桩置于底部基础中心约0.5m深。
(2)负责比选人两条取水管线警示桩安装工作,共计安装警示桩200个。(警示桩尺寸为100*100*1000mm,由C30混泥土制作,单根重约20-30kg),主要工作为警示桩的转运、取水管线定点位置开挖、定点位置安装警示桩并采用C30混凝土浇筑等,其中警示桩底部浇筑尺寸为长0.4m*宽0.4m*深0.4m,高于地面高度0.1m,警示桩置于底部基础中心约0.3m深。
(3)响应人应按照比选人两条天然气管线和两条取水管线测绘成果图纸,使用精密定位仪器找出物探点号位置,并在此定点位置安装警示桩,警示桩施工地面类型包括土地(软质地面)、丘陵、硬质化地面、植被覆盖地,其中主要以土地为主。新警示桩安装好后,应按照比选人设备管理人员的要求免费拆除部分或全部以往使用过的警示桩(材质:玻璃钢,空心),并运至指定位置。
(4)天然气管线警示桩涉及占地补偿点位共23处(每处1根),取水管线警示桩涉及占地补偿点位共29处(每处2根,间距≤1米),补偿金额(含税)应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达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2023〕4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2024〕15号文件执行。
(5)详见:《天然气管线及取水管线警示桩安装技术规范书》。
二、服务时间
计划2025年12月进行天然气管线、取水管线警示桩安装工作,具体施工日期以比选人通知为准,响应人应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5天内达到开工条件,计划工期30天。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及技术要求
专职技术员不少于2人;相关事项协调人员不少于1人;现场施工人员配置合理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且不影响施工进度。
3.其他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严禁分包及转包。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公告媒介
1.凡有意参加响应人,请于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在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注册并获取比选资料。
2.本项目不提供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3.响应人在“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和50元平台手续费,该费用售后不退。响应人在“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银行账号,响应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保人在“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请响应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响应操作。若响应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响应;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