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东湖区区属10所学校教室配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5200264)变更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TC20252002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东湖区区属10所学校教室配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中“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2、付款条件/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一年后,财政拨款到位且所有相关付款材料经审核通过之后,按照合同金额的100%进行支付。”修改为“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2、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所有相关付款材料,经审核通过后,60天内付款。”。2、采购文件中“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4、安装调试及货物验收/(1)中标人送达、安装、调试完毕合同货物后,本项目货物试用期为 30个工作日,货物通过试用期后,采购人按照合同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同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签署验收意见。货物的质保期从采购人出具的设备验收单日期开始计算。对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约定进行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修改为“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4、安装调试及货物验收/(1)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试用且无任何问题后,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按照合同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同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等,验收时须一并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并形成完整的归档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后签署验收意见。货物的质保期从采购人出具的设备验收单日期开始计算。对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约定进行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至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内容以澄清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市东湖区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肖公庙78号
联系方式:0791-87356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方式:0791-86271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兰诗雨
电话:0791-8627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