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代理村级财务记账项目3标段河西片区(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JY2025QC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5-00555
三、项目名称
蕲春县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代理村级财务记账项目3标段河西片区(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嘉丰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88号高雄壹号1单元11层1113号
中标(成交)金额:73.61(万元)
综合评分法:90.98(分)
服务类 |
名称:蕲春县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代理村级财务记账项目3标段河西片区(第二次) 服务范围:3标段河西片区 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本地区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村级财务代理记账业务;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每年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中标人续签合同。中标金额:73.61(万元)/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张蕾,李艳利,李萍,梅春梅,陶佳胜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5-07
2、评审地点:主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客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B座20层2022-2028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不足3000元,按 3000元收取。 按此标准乘以服务期限3年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2、收费金额:3.3125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号,投诉热线:0713-7225067,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二)本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一路28号
联系方式:15926377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56号福星惠誉国际城8栋1单元6楼607室
联系方式:0713-7875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飞、叶娜
电话:0713-7875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