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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招标公告

南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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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4)100号、南发改审批[202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建武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投资概算为12778.28万元,其中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投资概算为5545.16万元,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投资概算为7233.1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

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配套建设护坡、挡墙、照明、绿化、海绵城市等附属工程,最大雨水管径为DN1200,最大污水管管径为DN400,以上项目采用装配式市政道路,装配率均不低于50%,评定等级不低于A级。其中:(1)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城市支路2条,其中:规划支路一长1058米、宽15米,规划支路二长204米、宽15米,2条道路均为双向两车道,最大雨水管径为DN2000,最大污水管管径为DN300(2)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南起建安大街,由南向北经武夷山街、经五路、金泰路、松溪街、延伸至南林大街,设计路线总长为789.532 米,道路标准宽度为40m,计速度为50km/h。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任务。具体范围如下:

①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具体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和协调服务工作等。

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路面改造和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内容;

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155.4720 万元,其中:(1)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5027.58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586.3900万元,暂定金额229.3195万元,基本预备费159.1700万元,设计费52.7100万元,(2)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6127.88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571.0500万元,暂定金额278.5525万元,基本预备费193.4200万元,设计费84.860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5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工期为12个月,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为18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若需要)。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应是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投标本项目或者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②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如有)模式。④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9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4月2日17: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ggzy.np.gov.cn/)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30701100563001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指电子银行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承诺函)

⑤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1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np.gov.cn/np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可以以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其银行保函应是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且保函形式应为无条件、无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武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新东大道南平市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创业园综合办公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639609,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

电话:18046072902,传真:/

联系人:林航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3层B单元

联系电话:0599-88530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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