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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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高新区(粤桂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广业大道(港城四路-港区大道)段污水管道建设工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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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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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80028510042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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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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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新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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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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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新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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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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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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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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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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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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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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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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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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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道长度1915米,管径D500~D1200mm;并配套有φ1000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及1800×1100矩形检查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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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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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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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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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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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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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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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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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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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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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郁江建筑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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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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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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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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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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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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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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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郁江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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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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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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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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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23850.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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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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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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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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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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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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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注册编号:桂245172100010;身份证号:450803******75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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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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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志辛(身份证号:450803******6317)【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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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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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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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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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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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正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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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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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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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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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57001.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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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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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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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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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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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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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春伟(注册编号:桂245111119072 ;身份证号:450803******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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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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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耿(身份证号:452502******551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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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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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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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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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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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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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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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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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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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66946.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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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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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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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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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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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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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雪莉(注册编号:桂245141547893;身份证号:430405******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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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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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小甜(身份证号:450803******7529)【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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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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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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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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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京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为不符合:B1.4 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无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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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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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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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zbtb.gxi.gov.cn:9000%EF%BC%89%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2%80%A2%E8%B4%B5%E6%B8%AF%EF%BC%89%EF%BC%88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EF%BC%89%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AA%92%E4%BB%8B%E5%8C%85%E5%90%AB%E4%BD%86%E4%B8%8D%E9%99%90%E4%BA%8E%E4%B8%8A%E8%BF%B0%E5%AA%92%E4%BB%8B%EF%BC%89%E5%8F%91%E5%B8%83%E3%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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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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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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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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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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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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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5-592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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