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1812025000101-1
二、合同名称: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5年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12025000101
四、项目名称: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5年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址:都江堰市太平街300号
联系方式:028-61941825
供应商(乙方):四川汇泽欣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民丰社区通锦路564号
联系方式:135512303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2025年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624,504.02 | ¥624,504.02 | (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非住宅类物业项目管理经验,能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供规范化、高质量、高效率的物业管理服务。 ★(2)所有服务人员需统一服饰,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语言文明。(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采购人对部分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和重要的管理决策有参与权与审批权。 ★(4)供应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5)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动管辖区内所有房屋、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 ★(6)供应商要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供应商配置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采购人不满意的,采购人有权随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撤换,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撤换并配置到位。(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7)供应商应当对涉及采购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服务人员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8)全年365天不间断服务,所有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工作时间应和采购人同步,制定值班表。同时提供24小时受理电话,建立处理程序,明确处理流程。(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9)如因人员脱岗、离岗,造成不良影响及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10)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人员薪资应不低于成都市当年最低薪酬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费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11)本项目所有人员工作期间出现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12)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执行,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员工有直接指挥权。(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13)供应商承诺在履约开始前一周,派项目经理进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14)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均为本项目定员定岗的固定员工,只针对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应为全职不得兼职 |
合同金额: 624,504.02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伍佰零肆元零贰分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15日
履约地点:都江堰市太平街300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