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4〕72号文)、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安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程家垅村龟龙山公墓南侧后洋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一期为S2、S3地块共计用地面积54.61亩(36404.44㎡),设计墓穴6596座,其中单人墓穴1524座、双人墓穴5072座;建设管理用房2栋,其中服务用房二层,建筑面积366.84㎡;业务用房一层,建筑面积186.30㎡及建设一个中心广场;骨灰寄存楼1座,建筑面积384.32㎡,设计寄存骨灰2870盒。本项目工程造价约3200万元,其中室外附属(含园林绿化、园林建筑、室外工程)工程造价约28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组合骨灰塔楼、组合骨灰塔楼安装工程、服务用房、业务用房、市政工程(通用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绿化种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本项目单项合同额含不低于2500万的市政综合工程;包括业务用房、服务用房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937.46平方米)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第10.4.1 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本项目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为大型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617294元(其中暂列金额: 950000元,暂估价: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9月底前完成墓穴部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依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第三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下称“信用评价得分”),并在招标文件予以明确”,经招标人研究,本项目决定运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⑤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 17:00:00至2025年5月14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整(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应在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1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18层,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980895,传真:/
联系人:陈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412079728@qq.com
电话:0591-87600347,传真:0591-87600347
联系人: 廖先生、李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638171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