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C2026-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剑河县南寨镇展莱村污水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91700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业绩 | 投标人提供 2023 年至今类似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 5 分,本项满分 20 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为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 2023 年至今类似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 1.5 分,本项满分 6 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为证明材料。注:如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备案。 |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安全事故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 | 1、投标供应商承诺: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的得 2分。(提供承诺书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得2 分。(提供承诺书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1、投标供应商承诺: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的得 5分。(提供承诺书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得5分。(提供承诺书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承诺:提前工期3天得2分,提前工期5天得3分,提前工期10天得5分,提前工期15天得8分。(提供承诺书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河县南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贵州省剑河县南寨乡
联系方式:15761630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远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振华御景国际一栋二单元1801楼上
联系方式:13595555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1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文明
电 话:13595555691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