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绿色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盐仓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1633)的澄清公告
补充公告
关于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绿色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盐仓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1633)的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现对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绿色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盐仓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1633)作如下修改与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中的原:
企业类似业绩 | 4 | 投标人(如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施工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含5000万)或以上的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在3500万(含3500 万)元至5000万(不含5000万)元的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 注:①本项最多计算2项,最高的4分。②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即可得分;③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④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定。上述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得分。 |
变更为:
企业类似业绩 | 5 | 投标人(如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施工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含5000万)或以上的项目业绩每项得2.5分,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在3500万(含3500 万)元至5000万(不含5000万)元的项目业绩每项得1.5分; 注:①本项最多计算2项,最高的5分。②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即可得分;③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④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定。上述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得分。 |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中的原:
企业荣誉情况 | 8 | 投标人(如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施工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市政类项目获得过质量相关奖项: 1.国家级的,每个得1分 2.省级的,得0.5分; 3. 市级的,得0.25分; 本项最多计算8个,最高8分。 注:①工程质量相关奖项见附表;②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需提供获奖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只计算最高分数一次,国家级和省级得分不可以累计,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现变更为:
企业荣誉情况 | 7 | 投标人(如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施工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市政类项目获得过质量相关奖项: 1.国家级的,每个得1分 2.省级的,得0.5分; 3. 市级的,得0.25分; 本项最多计算9个,最高7分。 注:①工程质量相关奖项见附表;②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需提供获奖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只计算最高分数一次,国家级和省级得分不可以累计,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凡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电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