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永胜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建设项目(EPC)874cac68-7a1d-40e5-99cf-520e2ca43b78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874cac68-7a1d-40e5-99cf-520e2ca43b78 | ||
建设规模: | 330.62 874cac68-7a1d-40e5-99cf-520e2ca43b78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15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8-6521158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永胜县公安局 | 经办人: | 黄正国 |
办公电话: | 1398880634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江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晓婷 |
办公电话: | 13578387170 | 移动电话: | 1357838717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500188001001 |
标段名称: | 永胜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建设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22 09: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06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永胜县3楼)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14.1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等并完成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 (2)施工部分:初步设计图和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 2021 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同时满足。 4.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EF%BC%89%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F%BC%88%E4%BA%91%E5%8D%97%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yncredit.yn.gov.cn/%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4%B8%AD%E3%80%82%3Cp%3E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同时满足。 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7.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8.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1)拟派设计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需配备专业人员;(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按云建标【2014】678 号文、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组成人员由联合体各方合理配备。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要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其余投标文件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1-06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