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采购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5栋9楼9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0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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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G-F202508210002
项目名称:2025年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980000元
最高限价:198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证券服务 | 2025年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采购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1980000 | 1980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应当符合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中签字盖章有明确要求的,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银行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8-28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5栋9楼910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5-09-02 09: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5栋9楼908会议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5-09-02 09:30
2、开启地点: 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9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5-08-21起至2025-08-26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女士 |
电 话:0731-88096759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蒋小柳、杨波、危珊 |
电 话:0731-85588035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9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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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列表:
- 【磋商文件】2025年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采购服务-发布稿.doc
2025 年8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