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榭北碶改建加固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8-330206-04-01-726479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四楼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宝龙广场1号楼10楼 |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人:高世杰、范丁辉 | ||||
电话:0574-89283429 | 电话:0574-87299620 | ||||
标段(包)名称: | 榭北碶改建加固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7862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凡本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若有疑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
行政监督机构: | 北仑区水利局 | 电话: | 0574-86782521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5 15:16: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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