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街镇天目山村果蔬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寅街镇天目山村果蔬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97d78816-5935-4a0d-9b47-672860924e95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97d78816-5935-4a0d-9b47-672860924e95 | ||
建设规模: | 100097d78816-5935-4a0d-9b47-672860924e95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8-19 09:1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 0872-8163342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弥渡县寅街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石工 |
办公电话: | 0872-3095514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途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钟睿 |
办公电话: | 13658723415 | 移动电话: | 1365872341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500356001001 |
标段名称: | 寅街镇天目山村果蔬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25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10 08:30 |
开标地点: | 弥渡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5招标范围及要求: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5.1工程设计范围及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设计成果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配合甲方组织的有关设计的所有专家论证会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发包人报批报建、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部门需提供的有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2.5.2施工及采购范围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施工范围以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材料设备采购与运输、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养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类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 (2)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二级)以上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类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满足对应的资格要求。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1)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至今)有一项合同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2)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至今)有一项总投资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2024年8月后成立的新公司可不提供)。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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