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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公路建设项目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哈尔滨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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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项目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58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9901哈尔滨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588号)批复,房建施工图设计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5〕191号)文件批复,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建设项目办,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及地方自筹。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和建设规模: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与吉林至黑河高速公路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东南环)的终点永源枢纽互通顺接,于道外区张家油坊屯附近下穿哈佳客专,跨越蜚克图河后至宾县永和乡西侧,向北经糖坊镇东侧设塘坊互通与S101 相交,于靠山屯设松花江特大桥跨越松花江,终点位于呼兰区双井街道小罗村附近,与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的起点相接。路线全长40.736 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设特大桥1 座,大桥10 座,中桥13 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为服务型互通;服务区1 处,无管理分中心,养护工区1 处(与塘坊收费站合建),匝道收费站1 处。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322平方米,包括:塘坊服务区(总建筑面积4281.65平方米,其中右侧服务区综合楼建筑面积2349.68平方米,附属用房389.80平方米;左侧服务区综合楼建筑面积1018.07平方米,附属用房524.1平方米)、塘坊收费站(与养护工区合建)(总建筑面积 3040.59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2163.36平方米,附属用房 317.55平方米,养护车库 559.68平方米,收费天棚钢结构单跨跨径 34.2米,罩棚投影面积 724.85 平方米、含钢量 130t)。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6个月,计划开工:2025年9月1日,计划交工:2026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2年。(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且与主体工期同步完成。)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类别,共计4个施工标段,各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等情况见下表:

标段

类别

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估算金额

(万元)

F1

塘坊服务区右侧综合楼

塘坊服务区右侧综合楼(含精装修),建筑面积2349.68平方米。

2355

F2

塘坊服务区左侧综合楼及服务区左右侧场区路面

塘坊服务区左侧综合楼(含精装修)建筑面积1018.07平方米;左右侧服务区室外道路、铺砖、围墙等。

2450

F3

塘坊服务区附属设施

塘坊右侧服务区和左侧服务区维修间、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89.80平方米),左侧服务区维修间、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24.1平方米),室外给排水管网及构筑物,室外照明、室外电力管网等(包含箱变、电缆等工程内容),外引水电接入等

2678

F4

塘坊收费站(养护工区)房建工程、附属设施、塘坊收费站收费天棚

塘坊收费站(与养护工区合建)(总建筑面积 3040.59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2163.36平方米,附属用房 317.55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 559.68平方米),室外给排水管网及构筑物,室外照明、室外电力管网等,房建工程设备,外水外电引入,室外道路、铺砖、围墙等;塘坊收费站收费天棚,用钢量130t。

2784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最低要求

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标段类别内最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营运资金以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房屋建筑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不包括房屋维修、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且验收合格。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 1人,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结构、建筑、房建、土建、工民建、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的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如下:

(1)招标人将本项目各施工标段分类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共分为1 个标段类别,共计4 个施工标段。每个标段类别内标段情况见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表。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类别内的所有施工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并报价。投标人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所投标段类别内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开标施工标段。

(2)一个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类别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仅允许在1个施工标段中标。投标人编制并提交一份商务技术文件(第一个信封),包含对应标段类别内全部施工标段内容;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类别内全部施工标段分别编制并提交报价文件(第二个信封),未对所投标段类别下的所有施工标段分别编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标段类别投标。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标段类别内各施工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某标段类别内2个以上(含2个)施工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按该标段类别中投标人排名第一的施工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类别投标,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项目监理人:中咨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项请参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服务指南”栏目。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4个标段均须下载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投标要求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纸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须含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纸质开标室。

5.4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F1-F4标段金额均为5万元人民币/标段(4个标段均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递交。

5.5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黑龙江省南岗区赣水路1号

电话:0451-87560052

招 标 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946601678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编:100101

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电话:010-51656899-863

项目专用电话:13144513126

传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F1-F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F1-F4

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标段类别内最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营运资金以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注:

1、如果投标人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减2024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F1-F4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房屋建筑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不包括房屋维修、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且验收合格。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F1-F4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F1-F4

项目经理

1人

(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

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结构、建筑、房建、土建、工民建、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1)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业绩评分项高的优先;若业绩评分项分值也相同,则按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也相同,则按营运资金高低顺序排序。

(2)投标人在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相同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优先原则: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第一个信封排序推荐。

(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标段类别内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某标段类别内2个以上(含2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按该标段类别中投标人排名第一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确定最终投标限价 G2

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系数 X。

X-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开标现场从 0.5%、1%、1.5%之中随机抽取的一个数值,作为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系数。只抽取一次,各标段共用。

G2=G1×(1-X)

G1=最高投标限价。

如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 G2,该评标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类、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的分包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

(8)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类别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的投标符合招标公告第3.3款要求。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类别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一致。

(12)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封皮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及最终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25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1)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标段类别中包含的标段数量为4个的标段类别选择前6名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

(2)标段类别中包含的标段数量为4个的标段类别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6个(不包含6个)的,本标段类别所有投标均被否决。

(3)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附件七: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随机抽取投标人规则与程序》确定同一标段类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开标标段。

(4)抽取结束后开启每个标段中按上述规则确定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所有标段应开启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后,评标委员会将按本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每个标段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2.5

原条款修改为: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6个时,所有投标人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

组织

设计

35分

针对本标段的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分

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一般的,得3分(含3分);

②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较好的,得3~4分(含4分);

③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好的,得4~5分(含5分)。

针对本标段的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15分

①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含9分);

②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12分(含12分);

③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15分(含15分)。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15分

①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含9分);

②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12分(含12分);

③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15分(含15分)。

2.2.2(2)

主要

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分;

②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加2分;

③每提供1个房屋建筑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不包括房屋维修、装修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的,加4分,最多加4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

②每提供1个房屋建筑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不包括房屋维修、装修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6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技术能力

10分

投标人有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描述的,得 10 分。未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描述的得 6 分。

履约信誉

25分

财务能力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财务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营运资金总和每增加150万元加0.5分;最多加2分。不足150万元,不计算加分。

信用评价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企业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加分条件如下: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每增加1个房屋建筑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不包括房屋维修、装修工程)项目且验收合格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增加 3.5.3 项:

3.5.3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C,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需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C=(Z×0.85+∑T/N)/2,其中:

Z为最高投标限价;

T为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Z×0.8≤T≤Z×0.9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N为满足T的投标人数量;

当N=0时,C=Z×0.85。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C计算而被否决。

增加3.5.4项:

3.5.4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标段内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此标段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

1.各评分因素细分项(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或由第三方(发包人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可体现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主要人员业绩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附件3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随机抽取投标人规则与程序

1.随机抽取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随机抽取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影像记录,存档备查;

(3)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4)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5)投标人对随机抽取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出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2.随机抽取投标人的程序

2.1 招标人按照标段类内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称中文首字母排序顺序对投标人从A到X(标段类内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进行编号。该号码即为投标人的代码号。

2.2 招标人按照“标段类别+标段号”的规则对号码球进行编号。该号码即为标段代码号。招标人应准备2套标段代码号。

2.3 标段类中包含的标段数量为4个的标段类抽取原则

2.3.1 标段类内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每个投标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在该标段类内获得3个标段第二个信封开标资格。

2.3.2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6个,招标人在抽取器具中放入该标段类的2套标段代码号(共4×2=8个代码号)。按投标人的代码号先后顺序(A到F)(6个投标人代码号)分别随机抽取1个标段代码号。此时已抽取的标段代码号不放回随机抽取器具。

与投标人代码号对应的标段代码号代表对应投标人失去对应标段第二个信封的开标资格。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投标人均自动获得该标段类内各标段第二个信封的开标资格。抽取过程中,当前6个投标人代码号抽取完毕后剩余的2个标段代码号中存在重复号码的,按照各标段投标人数量均衡分布的原则,F投标人代码号将自动对应重复的标段代码号。

2.4 如果遇到随机抽取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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