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②开标当天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未被锁定及“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中在建项目不超过两项(即少于或者等于两项)且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含在其他工程投标报名项目和中标公示期内的项目)项目不超过两项(即少于或者等于两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②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
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其他要求:
①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②香港企业的投标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备案管理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备案证明材料(香港企业的投标人需提供,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