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劳务分包项目已由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劳务分包项目
项目编号:JLTCZB-2025-CC11
2.2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2家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的施工组织要求提供劳务作业,必要时,携带通用和(或)小型施工机具。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个人参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协议。
3.3投标人近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将下列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ltczbccb@126.com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法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8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四平路473号
联系人:黄琳
电话:0431-827037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009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65698
来源: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赵浩
复审:王宇墨
终审:黄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