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蓥华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募充电桩建设合作商项目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一)“第一章 询价公告;“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中“1、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09:00至2025年10月09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1、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09:00至2025年10月20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通知书技术服务费人民币200元/份(包括文件制作、打印、纸张等费用)。供应商须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缴纳询价通知书购买费用(不接受个人名义代为转账,不接收现金,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012号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拒收其响应文件)。”变更为
“3.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通知书技术服务费人民币200元/份(包括文件制作、打印、纸张等费用)。供应商须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缴纳询价通知书购买费用(不接受个人名义代为转账,不接收现金,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046号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拒收其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 30(北京时间)。”变更为“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 30(北京时间)。”
二、各潜在投标人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补遗文件等相关文件,若因各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或误下载或阅读失误引起的错误,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招标人:华蓥市蓥华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