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安置区绿地综合整治(第一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1808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6-73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安置区绿地综合整治(第一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96911.06元,最高限价:3296911.06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6-73527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安置区绿地综合整治(第一批)项目 | 3296911.06 | 3296911.06 | 是 | 3296911.06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4个安置小区实施一体化综合提升工程,总改造面积约44375.15m
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提升、铺装改造、功能设施完善、停车秩序规范、环境整治等。 5.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包含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5.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4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5.5质保期:一年; 5.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5.7包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供应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9日0:00至2026年11月8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18082/)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 300 米路北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371-8619830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时文博、花鹏、张嘉杰 电 话:0371-5330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文博、花鹏、张嘉杰 电 话:0371-53307955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