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支队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5-GZ-C008)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支队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5-GZ-C008
项目名称:2025年支队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7500.00 元
最高限价:8870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市购2025F000132554 | 交警支队执收成本性支出项目(2025) | 1 | 批 | 887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0:00 至 2025年11月21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11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局5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五、开启:
2025年11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局5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响应文件上传: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BE%E6%9C%9F%E4%BD%9C%E6%97%A0%E6%95%88%E5%93%8D%E5%BA%94%E5%A4%84%E7%90%86%E3%80%82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安排运维人员进驻采购人指定的场所进行运维服务,具备全面接收运维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要求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相关材料和相应金额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的60%;维保服务满6个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相关材料和相应金额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的20%;维保期结束,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相关材料和相应金额发票,采购人对维保服务满意并确认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的20%。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为每个项目3000元计费(最低收费)。超出3000元的,按以下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50万时,按1.5%收取;当50万<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2%收取。 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9.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42号
联系方式:0797-8100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路东侧黄金苑A、B栋写字楼1二楼202室
联系方式:0797-5552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珊
电话:0797-555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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