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 |||||||||||
| 工程名称 | 新祺周公益性公墓项目 | |||||||||||
| 工程地址 | 赣江新区新祺周管理处辖区内,赣新大道以西约300米,乡道以南(长兴村内)。 | |||||||||||
| 建筑面积 | 0.0 ㎡ | 结构/层数 | 混合/0层 |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改造现状骨灰堂159.13㎡,新建墓穴2168穴,新建公共卫生间44.64㎡,新建休息亭42.00㎡及道路、停车场、绿化等相关配套内容,及发包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事项,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由此主张任何形式的索赔)。 | |||||||||||
| 最高投标限价 | 3956543.41元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 | |||||||||
| 工期 | 90 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 | 江西赣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 投标报价 | 3809226.19 元 | |||||||||||
| 建造师 | 姓名 | 帅雪鹏 | 注册编号 | 赣2362021202185657 | ||||||||
| 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 造价师 | 姓名 | 周美清 | 注册编号 | 建[造]21233600004985 | ||||||||
| 注册等级和专业 | 注册二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 | 注册单位 | 江西赣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中使用的业绩和奖项 | / | |||||||||||
| 拟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2、建设工期和质量要求:响应招标文件。3、异议受理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招标人: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联系人:颜惠玲,电话:13970892200,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人民大道1299号;(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思华,电话:1375562640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慧谷产业园二期4栋3楼303室;(3)监管机构: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91-87379514、0791-87378626,电子邮箱:cjjtjg@gjxq.gov.cn,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人民大道1299号。4、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理低价法内容:P82页“评标过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有效数字,最终结果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以及P87页“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之规定。本项目按上述规则计分后,存在部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100.00分情况,故中标候选人排序按该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 | |||||||||||
| 中标候选人2单位名称 | 江西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 投标报价 | 3809247.46元 | |||||||||||
| 建造师姓名 | 王伟 | 注册编号 | 赣2362021202310668 |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 造价师 | 姓名 | 王伟 | 注册编号 | 建【造】11253600018672 | ||||||||
| 注册等级和专业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 | 注册单位 | 江西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中使用的业绩和奖项 | / | |||||||||||
| 拟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2、建设工期和质量要求:响应招标文件。3、异议受理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招标人: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联系人:颜惠玲,电话:13970892200,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人民大道1299号;(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思华,电话:1375562640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慧谷产业园二期4栋3楼303室;(3)监管机构: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91-87379514、0791-87378626,电子邮箱:cjjtjg@gjxq.gov.cn,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人民大道1299号。4、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理低价法内容:P82页“评标过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有效数字,最终结果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以及P87页“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之规定。本项目按上述规则计分后,存在部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100.00分情况,故中标候选人排序按该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 | |||||||||||
| 中标候选人3单位名称 | 江西富熙房建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 投标报价 | 3809297.69元 | |||||||||||
| 建造师姓名 | 郭牛根 | 注册编号 | 赣2362019202074390 |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 造价师 | 姓名 | 赵玄玉 | 注册编号 | 建[造]11243600018945 | ||||||||
| 注册等级和专业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 | 注册单位 | 江西富熙房建有限公司 | |||||||||
| 投标中使用的业绩和奖项 | / | |||||||||||
| 拟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2、建设工期和质量要求:响应招标文件。3、异议受理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招标人: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联系人:颜惠玲,电话:13970892200,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人民大道1299号;(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思华,电话:1375562640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慧谷产业园二期4栋3楼303室;(3)监管机构: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91-87379514、0791-87378626,电子邮箱:cjjtjg@gjxq.gov.cn,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人民大道1299号。4、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理低价法内容:P82页“评标过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有效数字,最终结果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以及P87页“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之规定。本项目按上述规则计分后,存在部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100.00分情况,故中标候选人排序按该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 |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 单位/评委 | 江西赣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西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西富熙房建有限公司 |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 评标得分 | 100.0 | 100.0 | 100.0 |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748 |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6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1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 暂定金额 | 元 | |||||||||||
| 暂估价 | 元 |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242486.23元 |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 单位名称 | ||||||||||||
| 废标原因 | ||||||||||||
| 认定依据 | ||||||||||||
| 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02月09日 | ||||||||||||
| 异议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13970892200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755626403 | |||||||||||
| 投诉联系方式 | ||||||||||||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0791-87378626 | |||||||||||
注: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废标,如需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填写“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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