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513390 | 项目名称 |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校园洗衣服务店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体育场功能房 |
| 面积/数量 | 2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4年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4个月(每年按11个月缴纳租金,一般每年2月份为不缴纳月份)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0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第二年起,租金按上一年的3%逐年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洗衣店) | ||
| 履约条件 | 一、装修改造服务要求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电管线进场,水管线需要自行安装,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承租方应将装修及其附属设施恢复至出租方同意的原状,或根据出租方要求另行处置,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如承租方未按要求恢复原状或处置,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承担。2.承租方必须提供空间规划及设计方案,优化现有布局。针对此项目的室内外空间规划及装饰装修设计方案需科学合理,遵循协调性、美观性并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功能分区合理,空间设计能够满足服务方面需求,并具有一定的舒适度。根据区域设置提供完整平面图、效果图。装修效果好,内容丰富,布局科学合理(提供装修效果图不少于2张,其中外观效果图不少于1张,内部装饰效果图不少于1张)。承租方承诺按照提供的方案完成空间改造,规划改造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装修过程中,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因装修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装修完成后,承租方应通知出租方进行验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出租方认可的标准。若承租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装修期:装修期为1个月(在首个合同期的第一年完成),装修期间收取租金。若承租方未在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投入经营,须按每日实际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直至恢复装修进度并正常营业。同时,出租方保留解除合同及追究承租方全部损失的权利。二、相关费用要求1.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在服务期间,如最终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学校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3.租金:按照租金报价及按季度交纳,交付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之前,首次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每年按11个月缴纳租金(每年按11个月缴纳,一般为每年2月份为不缴纳月份)。 租金税费由出租方承担。 逾期或不缴纳,出租方可延期交付租赁物业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每逾期一日需按应应付未付租金的0.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管理费:承租方除约定的租金外,每月需向出租方缴纳¥15元/平方米管理费(每年按11个月缴纳,一般为每年2月份为不缴纳月份)。 管理费税费由出租方承担。 5.承租方的支付方式须包含出租方提供的校园卡系统,遵守学校校园卡管理相关规定,所涉卡机相关手续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除校园卡系统的其他交易方式须通过出租方批准方能执行。6.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由出租方无条件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7.水、电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因本合同产生的房产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等所有税费。每月办理相关结算业务时,扣除经营中产生的水、电、处罚金(如有)、每月需向出租方缴纳的费用等。同时,承租方应每季度向出租方提供经营报表,主要包括营业收入、主要支出项目等信息。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三、经营服务要求1.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同约定处罚。2.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3.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承租方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向出租方提交消防安全自查报告。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消防安全事故,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5.承租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承诺。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自费购买并维持足额的公众责任险、财产险等相关保险,保险受益人应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在保险期满前及时续保。6.承租方派驻的现场负责人应具有1年及以上店铺相关工作经验,且需将负责人身份信息报出租方备案,若更换负责人需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出租方并完成备案。7.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商品(服务)报价表,各项价格不得高于校园10公里半径以内线下门店及本品牌线上(如:美团及其他平台线上店,以及自有微信小程序和APP)的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品(服务)价格,并以最低价为准。其中收费单价(可以低于或等于限价,但不得高于限价)如下标准:(1)普通衣物洗涤收费单件衬衫/T恤:限价25 元/件。单件裤子:限价25 元/件。单件裙子:限价40 元/件。单件大衣/风衣:限价60 元/件。单件羽绒服(长/短):限价60 元/件。单件棉夹克/绒外套/冲锋衣:限价60 元/件。单件枕套、床单/床罩被罩:限价30元/件。(2)其他服务收费熨烫服务:不高于市场价格。加急服务:不高于市场价格。缝补服务:不高于市场价格。(3)其他各项价格必须明码标价、店内公示且不得高于校园10公里半径以内同品牌线下门店及本品牌线上(如:美团及其他平台线上店,以及微信小程序和APP等)的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品(服务)价格。(4)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上述价格的商品(服务),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赔偿消费者3倍价款,并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经出租方发现3次不予以调整价格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8.承租方须承诺学生凭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校园卡消费直接享受洗衣服务9.5折或以上优惠,并在收银处明显标识提示。9.承租方须在店内公示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不得强制指定或捆绑消费。10.服务时间一般为每周至少六天,时段为10:00至22:00,如遇特殊情况(例如考试周、毕业季、节假日等),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调整服务时间,提供服务。11.承租方不得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要求消费者使用“会员卡”或“消费卡”,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储值卡。12.承租方须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租赁物业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承租方员工应注意仪容仪表,工服整洁,言行举止礼貌文明。出租方不提供员工宿舍,意向承租方需要自行解决员工住宿及交通问题。13.承租方须不得泄露用户资料,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14.承租方进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出租方报备,在出租方备案的规定时间内安排公司车辆或人员进入校园,以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15.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配合并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对于师生反映的相关投诉问题,承租方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3天内整改到位。承租方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3天内整改到位。四、经营期限1.本项目的合同签署采取2+2年模式,即首个合同期为2年,第一个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需通过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总合同期不超过4年。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卫生状况、安全管理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合同期内,经学校组织的半年考核评价结果累计2次及以上为不合格,学校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获得续租优先权。2.到期前三个月,出租方若决议对该物业进行对外出租,将按照新的出租事项报批,否则合同到期后出租物业将由出租方依照合同约定收回。承租方如需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承租方提前退租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的实际损失。3.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应确保租赁物业处于良好状态,与接收时相比正常损耗除外。出租方将组织验收,如发现损坏或异常磨损,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出租方可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并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该场地月租金的150%作为占用费,直到实际返还之日为止。如因承租方未及时退出对出租方或场地后续出租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在退场前完成所有财产清算,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场地内的所有物品、设备及垃圾,恢复场地原状。若承租方未按时完成清算,出租方有权自行清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他要求4.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信息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5.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提供承诺函)。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2年(含)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的法人企业或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注册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2.意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无行政处罚记录。(意向方承租方须提供招租公告期内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意向方公章)。3.意向承租方提供截止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近2年内的纳税证明(纳税额均不得为零,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4.意向承租方在经营的洗衣服务门店(门店主营应包含但不限于洗衣服务,同时可包含干洗服务,洗烫服务、缝纫修补服务、代收干洗水洗衣物、皮衣保养及处理翻新、洗鞋等)数量不少于1家(提供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页面、门店外观照片、干洗、熨烫、缝补衣物的现场照片等)。5.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履约条件中要求的以下证明材料:关于装修改造服务要求中第2项中的装修效果图和承诺书。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单;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6.意向承租申请书;7.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8. 提供履约条件中关于“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的承诺函。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5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6年01月09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26408234;0755-8388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 ||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退出机制(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优先从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1.连续两次半年考核不合格者;2.承租方对于出租方各相关部门和师生反映的相关投诉问题,3次整改不到位;3.在经营过程中,如因服务态度、价格管理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4.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出租方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商铺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5.承租方应尊重并保护出租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校名等。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出租方的知识产权,或将其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用途。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三)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出租方还有权将承租方的违约行为记入校内供应商信用档案,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相关部门或平台报告: 1.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2.因服务/商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4.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6.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7.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师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8.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相关说明(一)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二)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三)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五)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和/或出租方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意向承租方进行追究。(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评审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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