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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I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型钢)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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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I标段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二次)招标

(型钢)

招标编号:CR12G7GS-2026-WZJC-07

1. 招标条件

新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Ⅰ标段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2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拨款。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Ⅰ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型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快速提升工程I标段项目:建设起点位于机场北路节点东侧K32+290,终点位于鸡啼门大桥东K39+467,主线全长约7.177km,红线宽度58.5-77.5m,采用珠海大道主线下穿机场北路、上跨东成路、上跨创业中路方式对3个节点进行快速化改造,在联港工业区公交站、鸡啼门东公交站处分别新建2座人行天桥,同时完善道路两侧慢行系统。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型钢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钢材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的财务报表,报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提供钢板、钢管、角钢检测报告各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3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链接])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及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5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4.2.3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

4.2.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5千元。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4.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最新《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二次招标。参加过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I标段项目第一次型钢包件招标、并已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无需重复缴纳标书费,但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报名并上传原标书费缴费凭证。

未参与过上述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需缴纳本次标书费及保证金,请于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7日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上传标书费汇款凭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还需要将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原件电子版、盖章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户名、账号、开户行、行号,以上信息发至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I标段项目邮箱995130495@[链接]。

1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说明: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标书费+包件号”等信息,例如“标书费+XG-01”,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不接受个人汇款):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I标段项目经理部:

户 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快速化提升项目经理部

账 号:9901123101200052575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开户行行号:301100000120)

汇款说明: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标书费+包件号”、“保证金+包件号”等信息,例如“ 标书费+XG-01”、保证金+XG-01”。

2本次招标文件电子版请在铁建云链上下载([链接]),标书费凭证务必在发售期内上传至铁建云链相应位置后,工作人员会在后台手动开通,投标人投标界面显示“标书费已缴纳”状态即可线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发售期内点击参与报名或未上传标书费缴费凭证的投标人报名无效,无法参与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 年10月7日18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注册报名,并在上传投标文件前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收据领取的方式(中标公示结束后隔月开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包件号”,500M以内的标书发PDF文件,500M以上的发压缩包。

6.2铁建云链线上报价及维护报价中,请按照云链系统中的物资明细单填写报价。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8时00分。

6.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5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6投标人须在铁建云链平台上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上传标书费汇款凭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提出答疑补遗(发至邮箱对应包件邮箱)、下载答疑补遗文件、上传保证金凭证、维护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并加密、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操作。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10月26日8时00分至9时3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I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朱峰毅         电话:15197497596       电子邮箱:995130495@[链接]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202号

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朱工:15197497596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I标段项目经理部 型钢)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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