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榄根、沙尾作业区码头及航道疏浚堆场工程II标项目(项目编号: E4505002836001850001)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现更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二、原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现更改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为: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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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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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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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改为: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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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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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条件:不需要具备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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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为: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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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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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桂建管〔2020〕11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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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改为: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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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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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桂建管〔2020〕11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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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为: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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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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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单项合同总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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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改为: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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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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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单项合同总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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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为: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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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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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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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情况
(满分 0.0-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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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得10分。
(2)企业业绩: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项目,每个得10分,满分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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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改为: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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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一)企业基本情况
(满分 0.0-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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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业绩: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每个得20分,满分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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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为: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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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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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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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经理情况
(满分0.0-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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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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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改为: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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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三)项目经理情况
(满分0.0-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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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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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为: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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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评分标准
(满分分值权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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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明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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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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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否则不得分。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的,得 5 分 此项满分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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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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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评分标准
(满分分值权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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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明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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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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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否则不得分。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的,得 5 分 此项满分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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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涉及的相关内容作统一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北海龙港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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