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2025年郑州国际陆港海关监管查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94 |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2025年郑州国际陆港海关监管查验设备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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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2 招标范围:采购郑州国际陆港海关监管查验H986(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一台,含审图电脑、核辐射检测等附属设备若干以及配套审图软件。 5.3 供货(含安装调试)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支持接入中国海关智能审图信息化平台,满足环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5.5 质保期:签署“现场验收报告”之日起一年 5.6 交货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际陆港海关作业区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生产Ⅱ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生产、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响应;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 | |||||||||||
|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 |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电子口岸大楼四楼 | |||||||||||
| 联系人:张健 | |||||||||||
| 联系方式:0371-8619661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总部企业基地二期95号楼5楼 | |||||||||||
| 联系人:周涛、郭旭 | |||||||||||
| 联系方式:13838050762/0371-5568215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周涛、郭旭 | |||||||||||
| 联系方式:13838050762/0371-556821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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