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8650 | 项目名称 | 小梧桐招凤亭便民服务点及自动售卖机安放点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小梧桐电视塔旁 |
面积/数量 | 269.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2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4,71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三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逐年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零售) | ||
履约条件 | 1.经营场地使用前承租方应自费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相关消防、营业、税收等证照和批文。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2.承租方须制定详细的经营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及节假日的经营、管理、补货、促销计划、安全应急管理、团队管理等。 3.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不得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装修风格进行整改。合同期满退场时,如出租方要求恢复场地原状,承租方须无条件予以恢复,且不得破坏原有格局。 4.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及车辆使用安全在合同期内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疫等工作,因承租方疏忽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等事故造成他人或承租方或出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的活动。 5.承租方应遵守景区各项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依规检查监督承租方对承租物业落实安全生产、卫生等措施和经营管理情况,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承租方须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6.经营本项目必需购买商业险,包含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等。 7.承租方须做好承租范围内环境卫生以及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中,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包绿化,即及时清理物业周围绿地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景区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做好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运出园区或自行委托景区管养服务单位处理。 8.承租方须确保每日按景区开放时间持续经营(法定节假日不得停业),因特殊情况暂停营业须提前向景区管理处报备并获批准。 9.出租方每月进行一次月检,不合格项须在7日内整改完毕。累计3次不合格或重大安全隐患24小时未整改,或2次未及时完成整改,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重大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通道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可能直接引发事故的情形)。 10.承租方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所有销售食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并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承租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食品,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因承租方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损和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1.承租方所售商品价格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显著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超出同类均价150%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抽查并要求整改。 12.承租方每月须组织不少于1场免费公益自然教育科普研学活动,每场参加人数不低于20人。每月25日前向出租方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主题,参加人数,活动现场照片,宣传情况等。 13.景区管理处提出景区文创产品销售需求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落实(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展销场地、上架指定产品、配合营销活动),除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需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或需求明显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如要求销售非文创类商品)外不得拒绝。 14.出租方承办会议和大型活动和需要使用出租场地时,承租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一年不超过20次)。 15.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6.“租金按‘先付后用’原则缴纳,承租方须于每月20日前支付下一自然月的租金;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结算,承租方须于每月5日前缴清上一自然月的水电费用。两项费用均通过银行转账至出租人指定账户。”;逾期超60日,出租方可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欠款,并通知承租方7日内补足抵扣后的履约保证金差额;如承租方未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行使停水停电和封闭场地措施。 17、承租方应承诺实现现金、刷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消费方式等,并能向顾客提供电子打印凭证及发票。 18.承租方禁止行为: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他用途;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擅自分租、转租、改变租赁用途;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及景区管理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以上行为将触发退出机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9.根据风景区发展需要,或其他政策性调整(如规划变更、生态保护要求等)出租方可无条件收回出租物业,出租方需提前3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且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出租方每月进行一次月检,不合格项须在7日内整改完毕(重大安全隐患24小时内整改完毕)。累计3次不合格或重大安全隐患24小时未整改,或2次未及时完成整改,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重大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通道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可能直接引发事故的情形)。 检查考核分在85分及以上视为合格,85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75分及以上85分以下),视为承租方未能完全履行物业租赁合同,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书面整改书,整改后1个月检查考核不合格,视为承租方没有能力履行服务合同,出租方可单方终止本物业租赁,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扣罚承租方50000元。 检查考核分单月在75分以下,视为承租方严重违背合同条款,出租方可单方终止本物业租赁,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扣罚承租方30000元。 检查考核分为不合格,但尚未构成终止服务合同,按如下标准扣罚承包服务费: 检查考核分在85分至80分(含)之间,低于85分每1分扣罚1000元; 检查考核分在80分至75分(含)之间,低于80分每1分扣罚2000元; 上述扣款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需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 | ||
其他补充说明 | 招凤亭便民服务点物业计算租金面积248㎡、七处自动售卖机安放点物业计算租金面积21㎡,总计算租金面积269㎡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3 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近三年纳税证明(需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纳税证明,纳税额不得为零);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6%88%96%E8%A2%AB%E9%99%90%E5%88%B6%E9%AB%98%E6%B6%88%E8%B4%B9%EF%BC%9B%E8%BF%91%E4%B8%89%E5%B9%B4%E6%9C%AA%E5%9C%A8%E2%80%9C%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2%80%9D%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5%90%8D%E5%B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3%80%81%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6%88%96%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F%BC%88%E6%8F%90%E4%BE%9B%E6%8B%9B%E7%A7%9F%E5%85%AC%E5%91%8A%E6%9C%9F%E5%86%85%E5%AE%8C%E6%95%B4%E7%9A%84%E7%BD%91%E5%9D%80%E4%BF%A1%E6%81%AF%E6%9F%A5%E8%AF%A2%E6%8A%A5%E5%91%8A%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F%BC%89%EF%BC%9B%3Cp%3E 4.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 5.意向承租方在过往租赁经营中,无恶意拖欠租金或水电费记录,无合同到期后拒不返还物业的行为,未因违法经营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6.无欠薪记录(提供承诺函); 7.须具备近5年内在副省级城市的公园、景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运营便民服务设施的经验,提供至少1个单个项目面积≥200㎡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现场实景照片)。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48,26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0月20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罗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6681369;0755-8388177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 |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末,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四次。若履约情况未满足招租人要求的服务标准,可不予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月,具体执行的期限由出租方根据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满后,如中标单位能按要求完成约定任务,履约评价优良,经出租方认可,且出租方同意续签,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存在以下情况将不得续签: (1)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出租物业月检表累计两次评分未达到合格(85分以上,不含85分)以及履约评价年度平均分未达到优良(85分以上,不含85分); (2)承租方在景区内有乱摆卖行为,为违规夜爬、野爬人员提供收费服务的,经出租方拍照取证,上述行为超过两次的,该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我处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续签; (3)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项目经理应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监管,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由此产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4)出租方一经确认承租方出现转包和挂靠情况出现,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不予续签。 2.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6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成交月租金计算),合同到期且无任何关联纠纷后全额无息退还。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店面装修并正式对外经营,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正常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其他条款见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5.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踏勘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25773189 7.招租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和/或出租方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意向承租方进行追究。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评审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