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从事设计业务的,未同时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如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担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等。)
5、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提供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10.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5.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5.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8.00) |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在8.3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415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4分,满分8分。(限评2个业绩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合同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企业奖项 (0~2.00) |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担的房屋建筑类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奖项,市级的得0.5分,省级的得1分,国家级的得2分,满分2分。(限评1个获奖项目,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按获奖得分高的计取;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 (2) | 设计方案 | 设计说明 (0~8.00) |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项目规划技术指标满足生产要求,并符合规划要求,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含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说明齐全。按全面性、合理性与招标人要求符合性进行打分。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总平面设计 (0~8.00) | 规划构思与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需求,合理利用土地,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人流与物流流线合理,满足消防间距要求等。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
建筑造型 (0~7.00) | 建筑空间处理合理,满足生产要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经济合理。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项目认知 (0~7.00)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0~7.00) | 针对本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合理的应对措施,各项措施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成本控制措施 (0~7.00) |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进度计划 (0~7.00)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后续服务 (0~7.00)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 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 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0~7.00) | 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否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 (0~1.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建筑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装修人员1名 (0~1.00) | 具有建筑装饰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筑装饰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园林专业人员1名 (0~1.00) | 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环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
6、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除外),一人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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