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应充分、详细阅读,并承担合同相关条款约定风险。
2、暂列金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调整暂列金金额。
3、项目临时用电接驳点由招标人安装至项目红线内。投标人中标后负责临时用电的运维、管理(含安全)、回收直至项目结束。招标人在项目结算时扣除投标人15万固定资产(含箱变、电缆等,并已考虑回收所需成本)残值回收费用。该固定资产回收残值与实际残值之间差额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本项目按招标图纸实行固定总价包干,除招标文件(含合同)特别约定外,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特别说明:投标人务必对招标清单进行复核,除招标文件(含合同)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不因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的差异(包括但不仅限于多列项、错漏项、项目特征不符、工程数量偏差及其他清单问题)调整合同价格,差异部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以工程量清单缺陷为由向发包人提出费用补偿。
5、为满足项目相关技术及品质要求,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采购的产品品牌可采用有权威性文件证明的同等或更优品牌。产品技术参数、品质标准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确保产品合规合格。
6、由于本项目答疑较多,以及具有图片等信息,请投标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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