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217号
经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使用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 ||||
---|---|---|---|---|---|---|---|---|---|---|---|---|---|---|---|
容积率 (R)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 (L) | |||||||||||
吴地(G)[2025]-12号 | 利通城区友谊路南侧、罗渠幸福小区东侧、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侧 | 14266.2平方米(合21.40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比例为3%-7%)。 | 1< R ≤2.1 |
| JM≤30 |
| L≥2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 3,535.17 | 3,535.17 | 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2025年10月20日16时30分 | 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吴地(G)[2025]-12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该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需按照吴忠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吴政办规发〔2025〕1号)和利通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等“1+4”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综〔2025〕33号)文件要求,配套300套27626.68平方米住宅(其中建设72.56㎡住宅84套、76.46㎡住宅84套、94㎡住宅26套、112.5㎡住宅26套、115.5㎡住宅20套、124㎡住宅60套),由利通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核算建设成本价与竞得人进行结算支付,用于城市危险房屋消险改造项目住户回迁安置。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23。
2.出让人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36号;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953-2020015。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2025年09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