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龙屯立交桥应急加固工程LTQGCZCB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6019
各潜在投标人:
柳州市龙屯立交桥应急加固工程LTQGCZCB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6019)答疑澄清如下:
一、补遗部分
1.删掉原招标文件P141第四章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7.3.2支付分解表中的“如果是联合体中标的,资金分别拨付至各联合体成员账户。”,其余内容不变。
2.原招标文件P2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3.4.1 投标保证金:30万元。”调整为:“条款号3.4.1 投标保证金:25万元。”具体如下:
30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万元 |
二、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44页,表2-5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从事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至少3年,主管项目设计工作3年及以上(勘察设计企业为牵头人时)。设计负责人从事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至少3年,主管项目设计工作3年及以上。
请问:若拟派人员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担任过3年及以上设计工作,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从事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至少3年,主管项目设计工作3年及以上”要求?请予明确。
答:若拟派人员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担任过3年及以上设计工作,只满足“主管项目设计工作3年及以上”的要求;担任过设计部门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才能满足“从事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至少3年”的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第21页)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请问:(1)投标人是否只需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
(2)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须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是否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仅需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处是否写联合体名称,只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请予明确。
答:(1)是的;(2)是的。
3.招标文件第162页(2投标报价说明,2.2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按行业最新规范的规则填写。
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第163页3.4招标控制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报价编制?请予明确。
答:是的,但须在表格中的数量列后面一列“单价”,具体详见附件1。
招标人:广西新宁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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