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管道漏水维修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地区 吉林项目编号:XHTC-FW-2025-2487一.招标条件2026-2028年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管道漏水维修工程监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6-2028年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管道漏水维修工程监理2.2建设地点:长春市范围内;2.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2.4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工及相关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等。2.5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2.6入围家数:2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23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3)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含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现场至少1人,其他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需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0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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