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低空飞行器中试验证平台工程EPC总承包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低空飞行器中试验证平台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补遗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文件
质疑1:本工程大部分为工业建筑,业绩不应只单一设置为公共建筑业绩,建议调整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或工业建筑工程业绩。
回复:已作修改,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2: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检测检验试验区、机库、展示区、设备用房、配套办公用房,其大部分为工业建筑范畴。招标文件业绩条件中不应只限于公共建筑。应增加工业建筑工程业绩。即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或工业建筑工程业绩。
回复:已作修改,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3:本项目重庆低空飞行器中试验证平台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检测检验试验区、机库、展示区、设备用房、配套办公用房,为企业自建设施的使用主体特定(企业)、功能封闭(研发/生产/内部办公),本项目的业绩要求不应仅限于公共建筑。建议调整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或工业建筑工程业绩。
回复:已作修改,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证明材料全部放入其他资料吗?需要编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类似项目情况表吗?
回复: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全部放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承诺除外)中;不需要编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类似项目情况表。
质疑5: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可以。
质疑6: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签章版)和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回复:本招标项目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预设不可更改(固化)投标文件格式的,以自动生成的为准(如投标函、封面、联合体协议书等),其余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PDF版)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已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承诺;不需要。
质疑8:有人提了一个与本招标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此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
二、补遗文件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3.1 设计业绩要求中“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修改为: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3.2 施工业绩要求中:“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6.1.3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中“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修改为: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或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50011820251127001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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